关于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依据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的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申请条件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结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,经校级初审,拟推荐冯乐言、陈金田、黎宏杰、许嘉倩、李健浩、莫咏雪参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,现予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,如有异议,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学院、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。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国际交流学院、党委学生工作部
电子邮箱:gdcpxszz@163.com
附: 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名单
国际交流学院、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6年10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