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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(第三批)评审结果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4-07-11    作者:邓文霞     来源: 党委学生工作部    点击:

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》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规定》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二级学院审核、学生工作处复核,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,1人因不符合资助条件,不予资助;8名同学符合规定中第三十五条之(二)“因遇到突发性事件,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,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不能保证的学生”,拟给予黄小倩等8人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,现予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
公示期自2024年7月11日至7月15日(公示3个工作日),如有异议,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
电子邮箱:gdcpxszz@163.com


附件: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(第三批)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 

学生工作处

2024年7月11日